98年世貿組織審理了一椿「美國蝦案」,表面看只是一場國際的貿易糾紛,但深入分析下去,其實是一個非常複雜、跨國度以致跨宗教的一個困局。美國蝦案起源在撈捕野生蝦時,往往將海龜也捕入網中,環保團體爭取了幾十年,才迫使克林頓政府立法要求所有向美國入口蝦的國家使用保護海龜的裝置。對於第三世界的窮困蝦農,這是天大惡耗,因為他們根本沒錢買這種裝置。克林頓明知立法會得罪第三世界國家,可是為免失去選票,他不得不立法。但立法令印度、巴基斯坦、泰國等十五個第三世界國家不滿,聯合向簡稱WTO的世界貿易組織,投訴美國違反公平貿易。1998年4月,WTO成立三人仲裁庭,在日內瓦審理該案,是為「美國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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